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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药业被评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
发布: 2009.10.10

      近日,山东省第二批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名单出炉,我公司名列其中, 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于  月申报了2009年度全省第二批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是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和《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开展的,每批试点期限三年,旨在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在区域、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社会自觉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研发中心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有专职人员管理专利工作,建立了用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山东福田药业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省知识产权局将在资金、人才培训、信息化服务等方面给予试点单位重点支持。此项荣誉的获得,将进一步影响并带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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